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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江苏“十四五”期间这么干
发布时间:2022/5/11 9:19:03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对口支援及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关要求,近日,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乡村振兴局、江苏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十四五”期间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展开部署。




《通知》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提出哪些要求?

指明哪些重点方向?

提出哪些支持举措?

一起来划重点!

 ● 一、提高思想认识

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作用发挥的广阔舞台。

各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和对口办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四个不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引导、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全省社会组织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积极助力省内和对口支援协作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 二、找准重点方向

努力找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

一是参与省内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广泛发动社会组织重点帮促丰县湖西片区、涟沭结合部、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石梁河库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6个片区,黄桥、茅山等革命老区,以及丰县、睢宁县、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响水县、滨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12个县区和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让包括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

二是参与东西部协作。动员有实力、有意愿的社会组织,聚焦陕西省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略阳县、镇巴县、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山阳县、柞水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和青海省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和县、玛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玉树市、杂多县、称多县、同仁市、尖扎县、泽库县)开展结对帮扶,通过实施一批帮扶项目,巩固当地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打造我省东西部协作的“升级版”。

三是参与援藏援疆。重点发动省级和有对口支援任务地区的社会组织,持续在西藏拉萨市、新疆克州和伊犁州、青海海南州等地区实施社会组织“牵手圆梦”行动,为当地民生事业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样化支持。

 ● 三、加强工作统筹

各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和对口办要密切协同配合,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中央设立的5年过渡期内,从工作机制、政策举措、服务对象、考核机制等方面,保持支持、激励、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相关政策的总体稳定。民政部门要引导社会组织在精准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 四、健全项目对接机制

各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坚持需求导向,组织本地社会组织重点面向现行政策保障不到位的困难群众和地方,加强摸底、走访、调研、筛选,建成需求项目库。

民政部门要通过举办展览展示、组织公益创投、开展实地考察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动员引导方式;要组织本地社会组织梳理专业优势和活动意向,建立健全易于困难群众“点单”、便于本地社会组织“接单”,多层次、多领域、有重点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给项目库。

在各地各部门项目储备对接机制建立完善的基础上,省级层面将加快建设集中共享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对接平台,广泛发布项目需求,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需对接成功率。

 ● 五、优化支持体系

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对口办共同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将政策、资金、人才等关键资源更多用于农村社会组织发展。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等类别的公益项目。

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

要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创优评优等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要通过表扬通报、典型选树、案例宣传等方式,营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 六、注重作用发挥

“十四五”期间,在全省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开展“千社进乡村、携手共振兴”专项行动,启动一批社会组织领域帮扶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推广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省级社会组织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项目实施中,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众,广泛开展教育帮扶,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医疗帮扶。鼓励省级社会组织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共建,持续推动产业帮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采取“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方式,促进受援地区农产品销售,支持受援地区产品更快更好融入市场。

附件: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哈拉奇乡阿合奇村乡村振兴项目.pdf

2022年陕西省乡村振兴帮扶项目需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