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7日上午,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老年人遗嘱法律服务”在公益园二楼如期开展,本次活动与往期不同的是将社会工作方法运用到遗嘱法律服务中,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真诚聆听老人的家事诉说,努力运用同理心与老年人进行专注的交流,引入社会工作“助人自助、案主自决”、“接纳不批判”、“注重个人隐私”等工作理念,在强调保护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从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本着尊重与理解的原则为老年人解决更为深层次的遗嘱法律问题,“以前我们接待老年人遗嘱法律咨询工作重点的是关注遗嘱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现在,我们更关注来访者的感受,给他们更多心灵上的支持和安慰,尽量地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帮助他们共同化解后顾之忧。”机构法务人员小李如是说。
苏州百老惠经过半年多来的活动经验总结,不断提升机构成员的专业工作水平,努力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引入老年人遗嘱法律服务中,进而形成一种工作理念和模式,从而提高遗嘱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更好地满足我市老年人对订立遗嘱法律服务的需求。根据老年社会工作的特点和社会工作者所具备的素质,以及当前老年人订立遗嘱法律观念的增强,将社会工作引入到遗嘱法律服务是非常有必要的。“表面上看,要不要订立遗嘱,怎样去订是法律问题,事实上,也是精神情感、亲情伦理、生命意识的问题。”“法律工作是刚性的,社会工作是柔性的,我们希望将法律实务与社工理念融合,把社会工作中接纳与尊重、助人自助的理念,运用到公益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指导工作尤其是老年人遗嘱法律服务中,从而积累涉老法律服务的经验,使百老惠成为本地老年人法律服务的品牌公益机构。”倪晓敏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