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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遗嘱是道德情感题 立遗嘱是项专业技术活
发布时间:2015/6/30 10:58:46 来源: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
核心提示:

    2014年9月19日上午,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在苏州市公益园成功开展“‘幸福留言’遗嘱法律知识”沙龙活动。

    在现代社会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百姓财富不断积累的大环境影响下,各类遗产继承纠纷和法律诉讼案件不断攀升。为了提升老年人财产处分的意识,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向老年朋友发放遗嘱介绍资料300余份并邀请了20多位老年人前来参加此次沙龙活动。

    根据前期遗嘱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中的调查发现,老年人对订立遗嘱的排斥主要为“遗嘱即是遗言,早立遗嘱不吉利”。 在沙龙活动刚开始,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倪晓敏首先针对这一问题做出了解答: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内容以处理遗产为主,不是所谓了临终遗言。立遗嘱需要具备很多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有的老人在身体十分虚弱时、临终时、患有重病时才想起立遗嘱,这个时候会发生意识不清、思维混乱等情况,有时连书写和签名的力气都没有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立遗嘱,立了也可能无效。

    随后倪晓敏律师向老年朋友分享了各类无效遗嘱的案例,并以“病危遗嘱被判无效”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与老年朋友一起进行了探讨、分析。在沙龙讨论中,老年人对遗嘱不再忌讳,而是积极探讨如何避免家庭纠纷,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倪晓敏律师也对老年朋友在订立遗嘱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

    沙龙活动结束之后,一对年老的夫妻就在倪晓敏律师的帮助之下成功办理免费遗嘱律师见证,这对夫妻对倪律师及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表示了感谢。

    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遗嘱律师见证服务。老年朋友在订立遗嘱中遇到法律问题,可随时与律师沟通。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表示,将不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讲堂、一对一法律咨询等各项活动,促进老年人财产处分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