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苏州市第25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报告会在苏州市残疾人活动中心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残疾人活动中心、苏州市盲人协会、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联合主办,并邀我中心公益律师倪晓敏为大家主讲。
活动开场倪律师以一个问题“(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是由我国哪部法律规定?这条规定在这部法律的第几章第几条款?”带动了全场积极踊跃的回答,由此便引领大家共同深入学习了解《残疾人保障法》在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司法救助等方面的基本权益,同时结合条款规定深入浅出的讲述了各类生动、翔实的案例,用分析、提问、讨论、点评等方式互动学习,使在场的残疾人朋友们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学习兴趣与热情的会场氛围。
活动中部分残疾人朋友也根据自己生活中遇到的不平等待遇及实际问题与倪律师探讨,比如高先生指出其凭盲人证在苏州市区可免费乘坐公交车,但去常熟就无法享受免费乘车;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提供盲文又不认同家属代办,盲人看不见材料无法签字办理业务;保险公司拒绝接受盲人投保;旅游景点针对盲人可以免费进入但对于家属陪同人员则无法免票等,并希望此类问题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同时呼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各项制度。
最后,倪律师表示只有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到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充分保障残疾人全面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这也是依法治国背景下必不可少的社会要求。我们苏州百老惠法律服务中心将不不遗余力的关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提供残疾人公益法律服务,努力让广大残疾人朋友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