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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寻找江苏省“最美社工”活动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1/9/18 14:16:37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第三届寻找江苏省

最美社工





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中的地位作用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展示社会工作者专业形象、弘扬社会工作精神、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推动全省社会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省民政厅将联合省社会工作协会等单位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社工”活动。


指导思想



(一)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领域表现突出的社会工作者。


(二)标准

■ 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群众认可度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取得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省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年限达5年及以上。

■ 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 热爱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显著,对社会工作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

■ 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名额

评选“最美社工”50名



寻找程序



申报(2021年10月15日前)


申报途径包括:

●民政系统申报。由社会工作者所在单位向当地民政部门推荐,各设区市民政局可择优向省民政厅推荐10名候选人;

●省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司法矫正、禁毒戒毒、工会服务、青少年事务、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向省民政厅推荐3-5名候选人。

申报人可选择以上一种途径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江苏省往届“最美社工”不再申报。

初评(2021年11月5日前)


组织专家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的候选人。

投票(2021年11月15日前)


在“江苏民政”官方微信平台,组织开展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情况将换算为分值,占总分值的30%。

专家评审(2021年11月30日前)


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分值占总分值的70%。

征询意见、公示及终审(2021年12月)


根据投票及专家评审结果,取前50名在“江苏民政”官网进行公示,并向公安、信用管理等部门征询意见。省民政厅根据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征询意见及公示结果,综合确定第三届江苏省“最美社工”名单。

宣传推广


对第三届江苏省“最美社工”进行集中宣传展示,邀请媒体宣扬“最美社工”的典型事迹。



其他事项



■ 推荐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 联系人:李振鑫,联系电话:025-83563505

■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82号长城大厦江苏省社会工作协会507室(210018)

■ 电子邮箱:jssg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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