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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这些方式举报!
发布时间:2021/4/27 14:11:00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我省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
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


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有使用“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社会各界应重点关注以下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江苏”等字样,或打着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
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http://www.chinanpo.gov.cn/)



(二)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全国社会组织”;



(三) “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http://shzzxy.jsmz.gov.cn:8190/camsjs/jsp/ext/onlineservice/som/credit/index.jsp)



(四)联系江苏省内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查询


三、
举报内容及方式

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提高甄别能力和警惕性,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二)举报方式





转自:江苏社会组织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