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姑苏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居民服务,经研究,决定本年度继续在全区开展“十佳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8日。
评选范围:在姑苏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2年(2013、2014年)年检合格并且未受行政处罚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
附件为“评选活动”原文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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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姑苏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居民服务,经研究,决定本年度继续在全区开展“十佳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8日。
评选范围:在姑苏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2年(2013、2014年)年检合格并且未受行政处罚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
附件为“评选活动”原文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