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类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多措并举引导社会组织助力就业,持续打造“苏社有为稳就业”品牌。
第一,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一是拟订《登记审查表》等文件,要求各地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二是将助力就业相关内容纳入社会组织年检、评估、评奖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助力就业。三是发布《关于动员全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倡议书》,倡导社会组织为高校毕业生增设就业岗位。
第二,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一是与人社部门共享社会组织全量数据,推动社保向社会组织扩面,为社会组织人才资源开发提供支撑。二是通过举办党建赋能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大会、助力稳岗就业和乡村振兴座谈会等,持续打造就业工作宣介平台,推动社会组织交流稳岗就业工作经验做法。三是构建社校对接平台,邀请4家高校和9家行业协会商会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见习、校企信息精准对接、高端人才培养、产学研用衔接等内容开展座谈交流,推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第三,推动社会组织做好就业服务。一是将就业工作列为主题教育重点实施任务清单,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助力稳岗就业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二是依托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稳岗就业工作。三是聚焦各级人力资源行业协会等,引导督促该类社会组织凝聚资源优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第四,推动完善社会组织就业扶持政策。一是联合教育、人社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相关部门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的突出位置,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主动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对接会商,明确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和社会组织留用见习人员的奖励标准,对留用见习人员率达50%以上的,按每留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社会组织,将失业保险返还比例从30%提高至50%。三是在2023年省级公益创投中,围绕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设计相关项目内容,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扎实开展就业服务。
第五,加强推动服务对接和工作宣传。一是多次赴人社、教育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调研对接,了解就业需求,研判就业形势。二是联合人社等部门开设“苏社有为促就业,筑梦青春赢未来”社会组织网络招聘平台,联合江苏省通信行业协会、江苏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等走进南京邮电大学、金陵科技学院等高校开展招聘活动。三是引导用人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基地,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今年以来,全省社会组织共开展就业服务活动1755场次,推动8330家会员单位提供就业岗位7.8万个,有效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