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4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苏府办[2014]213号)发布了4个部门共52项拟向社会转移的职能事项,包括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行业管理与服务、专业管理与服务三大类,涵盖了社工服务、养老、信息化建设、健康素养监测、残疾人康复服务等多个方面。这对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有意愿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请参照《苏州市2014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见附件1)中的职能事项认真填写《苏州市社会主体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事项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社会组织公章,连同机构资质、资格情况说明和机构如何承接职能事项简要说明等材料一并寄送到苏州市编委办体改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联系人:钱峰;联系电话:68615319;邮箱:xztzgg@bb.suzhou.gov.cn;网址:www.suzhou.gov.cn。
附件1:《苏州市2014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
附件2:《苏州市社会主体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事项申报表》
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