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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转移职能,社会主体快来接招!
发布时间:2015/6/9 19:45:43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核心提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4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市已发布了4个部门共52项拟向社会转移的职能事项。各社会主体(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法定机构、组织等)可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承接。52项职能包括市民政局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24个、市住建局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10个、市卫生局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12个、市残联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6个。

申报表格和更详细的信息请点击链接细查,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

 

转自:姑苏晚报

www.szbb.suzhou.gov.cn/newshow.php

 

 

 

 

文件原文.doc
文件类型: .doc 1e049064f5ff79ef1d1c986fb725592f.doc (30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