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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0年度检查结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9/18 14:06:32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苏政民管〔202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6月30日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2020年12月31日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年度检查。

2021年8月18日至8月26日,年检结论在苏州市民政局网站、“苏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和“苏州市社会组织”企业微信号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总体情况

(一)应参加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324家,其中社会团体7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05家。

(二)实际参加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1165家(不包括年检过程中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20家,其中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其中社会团体6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0家。剔除注销组织,总体参检率89.34%,其中社会团体参检率93.4%、民办非企业单位参检率84.46%。

(三)2020年度检查结论如下:合格819家,其中社会团体5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6家;基本合格323家,其中社会团体1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8家;不合格23家,其中社会团体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检合格率70.3%。

(四)2020年度检查自2021年4月9日开始,至8月26日结束。截至年检结束,有139家社会组织未参检,其中社会团体4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2家。根据省、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上述139家社会组织均视作未按要求参检,我局将根据整改情况依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记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并统一发布在苏州市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和苏州市社会组织公示查询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二、年检盖章需要携带的材料清单

(一)一般要求。①年检报告书(双面打印);②三备案相关材料(仅限去年未提交过的组织提供);③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年检报告书和三备案材料一式两份,打印内容应和网上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仔细检查是否已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毕,打印稿是否有缺页或空白页。年检报告书封面、承诺书请加盖社会组织公章。请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在书面材料指定位置签署姓名。

(二)特殊要求。仅限被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存在整改任务的组织提交。根据具体整改要求,分别包括:登记证书换证办理中的相关说明;净资产低于开办资金的情况说明;已补足开办资金的银行凭证;税务登记已办理的证明;上年度年检整改报告;其他需要整改事项的情况说明等。请法定代表人在书面材料适当位置签署姓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三、年检结论盖章地点和截止时间

年检结论为合格的社会组织: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窗口B34(平泷路251号)。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平泷路158号)。

盖章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周五)。

四、其他事项

(一)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在本通报发布后三个月内,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分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名称、职能发生变更。本通报悉以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请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督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三)2020年度检查结论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分类排序,同步发布在苏州市民政局网站以及“苏州市社会组织”企业微信号。咨询投诉电话:(社团)82280389,(民非、基金会)82280387。

特此通报。


详见附件(点击附件查看):

市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0年度年检结论


                                  苏州市民政局

                                 2021年9月3日


转自:苏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