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2020年度市属社会组织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并就公示结束之后递交材料和盖章等有关安排说明如下。
一、年检总体情况
(一)应参加2020年度检查的市属社会组织1324家,其中社会团体7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05家。
(二)实际参检1161家(不包括年检过程中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17家),其中社会团体6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00家。剔除注销组织,总体参检率88.8%,其中社会团体参检率92.8%、民办非企业单位参检率84%。
(三)2020年度检查自2021年4月9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截至年检结束,146家社会组织未参检,其中社会团体5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5家。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146家社会组织均视作未按要求参检,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二、年检盖章前需自查事项
(一)三备案。“三备案”入口在苏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请在首页右上角选择“办事服务”——点击“苏州市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点击“社会组织网上办事”——选择“人员、印章、账户备案”(无需注册,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信息即可进入填报)。已完成三备案或者三备案信息无变化的组织不需要再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8862243863。
(二)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请进入年检填报系统点“查看”后找到最后一页,将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年检报告书,上传到附件“年检年报扫描件保存”中。技术支持电话:025-83590439。
(三)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
三、年检盖章时需递交的材料清单
(一)一般要求。①年检报告书(双面打印);②三备案相关材料(仅限去年未提交过的组织提供);③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年检报告书和三备案材料一式两份,打印内容应和网上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请仔细检查是否已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毕,打印稿是否有缺页或空白页。年检报告书封面、承诺书请加盖社会组织公章。请法定代表人、财务在书面材料指定位置签署姓名。
(二)特殊要求。仅限存在整改任务的组织提交。根据具体整改要求,分别包括:登记证书换证办理中的相关说明;净资产低于开办资金的情况说明;已补足开办资金的银行凭证;税务登记已办理的证明;上年度年检整改报告;其他需要整改事项的情况说明等。请法定代表人在书面材料适当位置签署姓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月26日(7个工作日)。各社会组织如对拟定结论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联系。社会团体请联系:82280387(赵奇诺)、69820213(吕勤阳);民办非企业单位请联系:69820903(盛天弋)、69820213(张宏)。各业务主管单位如对年检拟定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陈丹妮,联系电话:82280389。
(二)拟定结论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分类排序。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名称、职能发生变更。本公示悉以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为准。请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督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苏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