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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8/12 9:56:36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核心提示:


(2021年第二批,共43家)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政民管〔2020〕3号),2020年6月至11月,我局对2019年6月30日以前经批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年度检查。2019年度检查与党建基础信息采集、社会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信息采集、社会团体收费标准信息采集和社会组织银行账户印章信息采集同步进行。

经查,苏州市乐掼扑克运动俱乐部等43家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三条,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第八条第六项,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和《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民规〔2018〕2号)的相关规定。依照《苏州市社会组织信用评级工作方案(试行)》(苏政民管〔2020〕8号),上述43家社会组织的信用等级拟评定为C级(活动异常),列入苏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021年1月13日,我局通过中国邮政向上述组织的法定登记住所邮寄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书面告知列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书寄出后,邮件陆续被退回。2月10日和3月2日,我局通过中国邮政,分别向上述组织的法定登记住所第2次邮寄了事先告知书,再次被退回。因2次邮寄至法定登记住所无法送达,4月2日,我局发布了《关于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2021年第一批),依法公告送达。公告发布后,上述43家组织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放弃了陈述或申辩权利。

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苏州市乐掼扑克运动俱乐部等43家社会组织列入苏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2021年第二批),向社会公告,并予以重点监管。上述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书面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苏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第二批,43家):苏州市乐掼扑克运动俱乐部、苏州市大成足球运动俱乐部、苏州李可染画院、苏州冷冻冷藏行业协会、苏州市飞鱼棒垒球俱乐部、苏州市爱马骑士运动俱乐部、苏州康福护理院、苏州乐颐长者服务中心、苏州娱乐养老服务中心、苏州市颐乐养老评估中心、苏州装饰设计行业协会、苏州市凯德丰乒乓球俱乐部、苏州市足迹户外运动俱乐部、苏州江海跨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苏州衣生情公益环保服务中心、苏州市健身长走协会、苏州市机电业商会、苏州市企业字号保护协会、苏州书法院、苏州市制冷学会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吴门现代艺术画院、苏州车友汽车运动会社、苏州市国强金切刀具工作室、苏州市韦博语言培训中心、苏州惠民诊所、苏州市模具技术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东方艺术团、苏州市奥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苏州市模具行业技术中心、苏州市个体出租车协会、苏州市体育集邮协会、苏州二九联谊会、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苏州市江南骑游队、苏州市星苏铁人三项运动俱乐部、苏州市创世纪智能制造研究所、苏州市金玖银拾羽毛球俱乐部、苏州市制冷制冰行业协会、苏州市苏香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志远职业培训学校、苏州何建明文学研究院、苏州随手公益服务中心、苏州市棋友象棋俱乐部。


详见附件:苏州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2021年第二批,共43家) 

                      苏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3日

转自:苏州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