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苏州市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在苏州华侨饭店报告厅举行。这是自2014年民政部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以来,苏州市民政局首次针对该类社会组织组织进行统一培训。活动受到了广大社会组织的积极响应,共100余人报名参训。
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王林兴从“我是谁”(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我在哪里”(社会组织的生存环境)和“该怎么办”(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深度解读,阐述了十八大以来的有关社会组织的重要论述,介绍了我市政府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几大举措。
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胡跃忠对此次培训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肯定,并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浓缩为12个字,即“改革制度、放管结合、健康有序”,敦促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强学习。同时,胡局对今后社会组织如何适应新形势提出了五点要求,社会组织要注重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注重提高自身服务能力、注重依法依规依章开展活动、注重诚信公信力建设以及注重内部规范化管理。
社会组织要从“保持良好心态、养成良好习惯、激发自身活力”角度出发,在依法自治的基础上,借助本土社会组织发展的优良态势,不断探索政府需求、企业需求和未来需求,坚定信心,为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真正与政府建立朋友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