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工业园区社会管理局,各市属社会组织: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6]22号),明确了2016年度全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的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对照《通知》要求,参照2015年8月7日转发的《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苏社管[2015]14号)提出的评选标准,积极组织发动,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各市属社会组织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电子版一并报送。县级以下社会组织由各区(市)逐级审核推荐,于2016年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民政局。
联系人:陈丹妮,联系电话:0512-82280389。
邮箱:602334844@qq.com
地 址:苏州市平泷路158号,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邮编:215031。
附件1: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
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16]22号)
附件2:示范性社会组织评选标准
附件3: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
苏州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