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社会团体、基金会:
2015年、2016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填写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益活动情况(见附件2),并于2016年10月20日之前提交至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58号1905室)。
该通知在苏州民政网公告栏可查询。
联系人:陈丹妮
联系方式:0512-82280389
苏州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