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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7/4/13 16:24:31 来源:苏州市社会组织志愿总队
核心提示:

1.为什么要在民间组织中建立共产党组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类民间组织在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有的民间组织没有按其章程和宗旨开展活动,甚至违反了法律、法规,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社会上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妄图通过建立民间组织取得合法的身份,或者牟取个人私利,或者蓄意损害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团结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其中“法轮功”就是最突出的例子。面对这种形势,在民间组织中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发挥共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民间组织的领导,确保民间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确保对民间组织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其按照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开展活动,并健康发展。所以,党中央要求,凡是具备条件的民间组织,都必须在2000630日以前建立起党的组织。


2.怎样确定民间组织中共产党组织的设置形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民间组织中党的组织的设置形式应根据党员的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正式党员3名以上、不足50名的,可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其中,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可不成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的,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3.民间组织建立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应当由哪个部门审批?

由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共产党组织审批。因为业务主管单位不仅担负着对民间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而且担负着人事管理的职责,与民间组织的联系比较紧密,因而应当承担所主管的民间组织建立党的组织的工作。


4.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怎样帮助民间组织建立共产党的组织?

业务主管单位的共产党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民间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的重要性,谋划在前,当民间组织开始筹备时就应考虑建立党的组织问题。具体地说,在安排和聘用民间组织常设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时,要有意安排共产党员,使之能够达到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人数。对已经批准成立的民间组织,其常设机构工作人员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应尽快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而建立党的组织又非常必要的,可以调整或者选聘共产党员到常设机构工作,以便尽快建立起基层党组织。


5.民间组织常设机构中的共产党员应当怎样参加党的活动?

民间组织中已经建立起党组织的,其常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该民间组织的党组织,并参加其活动;民间组织中尚未建立党组织而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应马上建立基层党组织,并开展活动;如果民间组织常设机构专职人员中的正式共产党员不足3人,暂不能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业务主管单位的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活动。


6.民间组织中共产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如何产生?

民间组织中共产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7.民间组织中的共产党组织可否设置专职党务干部?

根据有关规定,民间组织中共产党的组织一般不设专职党务干部,日常党务工作由民间组织中党组织的党员兼任。规模较大,共产党员人数较多的民间组织,也可设置精干的党务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


8.民间组织中的共产党组织的任务是什么?

民间组织中的共产党组织应全面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做好以下工作:

1)支持民间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其章程中规定的宗旨、任务开展工作。

2)加强对共产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业务活动,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监督民间组织负责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9.民间组织中的共产党组织接受哪级党组织领导?

民间组织中的共产党组织,必须接受批准其成立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党组织,要重视民间组织中的党组织工作,把加强其组织建设作为党组织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程,定期研究。要帮助民间组织中的党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中的党组织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